歡迎來到 常識詞典網 , 一個專業(yè)的常識知識學習網站!
[ Ctrl + D 鍵 ]收藏本站
臺灣民間所用的竹制工藝品,因取材於隨手可得的竹材,因此以制作生活用品為主要范圍,大致分為農具、漁具、食器、炊具、文具、運送用具、娛樂用具等,可謂種類繁多。
籮筐是用來成裝物品的,編法可分為粗、細兩種,粗的用來盛裝瓜果、蔬菜及大件農作物,如竹筍、甘薯、芋頭等,細的則用來盛裝稻谷、豆子。用竹編制而成的竹簍,結實耐用,一次可裝入數十至數百斤的東西,尤其對於外運包裝甚為方便。一般籮筐型態(tài)為方底圓口,四緣有耳,可穿粗繩挑送。
籮筐在早期農業(yè)社會中,是最簡便的盛裝物品的工具,挑米、水、菜或年節(jié)喜慶時挑牲禮都用得上它,將物品裝置在兩個籮筐中,再以竹扁擔抬起,以肩扛起兩邊重物,為求平衡,通常左右邊各掛一簍。
竹簍因編織手法的不同,盛裝的農作物也就有所不同。一般而言,編法密度較疏所編制的竹簍,可用於裝盛地瓜等根莖類作物;但編法密度較密所編制的竹簍,一般用來盛裝體積較小的谷物或豆子,因此又稱為米簍。不論編制的密度為何,竹簍皆用於田間,可兩人共提或用扁擔一人扛著。早期農業(yè)社會中的農民習慣用扁擔挑運貨物;當農民於農忙時,看見一擔擔的米簍裝滿稻谷,挑起來充滿豐收的喜悅。
參考資料
快搜