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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佐久間總督的五年理蕃計劃在大正3年(1914)「太魯閣蕃討伐」完成後告一段落,臺灣總督府利用剩余的經(jīng)費進行東部和南部原住民的「銃器收押」,企圖削弱原住民抵抗力量,由於官方?jīng)]收槍械嚴重影響原住民生計,并危害漢人通事利益,因而引發(fā)花蓮港廳與臺東廳一連串抗日事件,其中在新武呂溪流域上游抗日勢力最大,持續(xù)時間最久者為LAMATASINSIN(拉馬達仙仙)及其家族。
大關山事件是布農(nóng)族抗日行動其中之一,是發(fā)生在丹大事件之後。由布農(nóng)族抗日英雄LAMATASINSIN所籌劃進行。昭和7年(1932),日方計劃從下馬谷沿大侖溪左岸修筑警備道到坑頭社,官方勢力不僅沿新武呂溪主流擴展到高雄州與臺東廳界,且延伸到大侖溪流域,布農(nóng)族人恐路成之後,官方會加以征伐及沒收槍枝而不安,情勢再度不穩(wěn)。日本警方預備再度施行大炮試射。昭和7年(1933)6月,坑頭社人Talum(塔羅姆)以偽造槍枝繳還借用之槍枝被發(fā)覺,真槍與偽槍均被下馬谷駐在所沒收,Talum誓言復仇。8月,LAMATASINSIN繼室生病,其長子Sausavu(布薩烏薩)攜帶準備充作報酬的硝石去延聘巫醫(yī),結果被二見駐在所巡查沒收。LAMATASINSIN憤怒異常,決定報復,乃策劃大關山事件,在9月19日下午由其長子Sausavu、四子Savale與Talum等人合作,在檜谷駐在所附近,襲殺大關山駐在所巡查松崎重俊等3人。
事件發(fā)生後,日本官方極為震驚,乃在下馬谷駐在所成立包含警察88人、筑路工人140人之搜索隊,由里支廳長佐佐木陽之助擔任隊長,搜索兇手,并修筑下馬谷到坑頭社間警備道,企圖一舉解決伊加諾萬的問題。12月16日LAMATASINSIN(拉馬達仙仙)及其長子、四子到麻加里碗社探親,因大侖社頭目薩利達密告而被捕,19日搜索隊首度進入伊加諾萬,逮捕其次子霍利、三子拉霍,年底父子等人同在里壟支廳被嚴厲處置,據(jù)說被處死或投入海。
後人為了紀念新武呂溪流域布農(nóng)族抗日英雄LAMATASINSIN,海端鄉(xiāng)公所還特別在南橫公路進入初來部落處、新武呂溪初來大橋北端,設立小型公園,公園內(nèi)設施包含LAMATASINSIN石雕像、紀念碑文、吉那亭等。
參考資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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