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萬居(西元1901~1966年)於明治34年(西元1901年)生於云林口湖梧北村。父親早亡,母親則在李萬居十八歲時因不堪忍受日本官吏威逼,懸梁自盡。二十三歲時赴中國大陸求學,先後就讀過文治大學與民國大學。二十五歲時獲得親友的資助赴法國求學,就讀巴黎大學文學院,主修社會學,兼修政治學,留法期間加入中國青年黨。民國21年(西元1932年)返國後到上海從事法文翻譯工作,并與鍾賢瀞女士結婚,婚後搬到南京定居。在南京期間任職於中山文化教育館。民國26年(西元1937年)中日發(fā)生蘆溝橋事變,國民政府由南京搬遷到重慶,李萬居此時參與編輯《戰(zhàn)時日本》半月刊。民國33年(西元1944年)擔任臺灣調查委員會專門委員,民國34年(西元1945年)四月?lián)闻_灣革命同盟會行動組長,并擔任《臺灣民聲報》發(fā)行人,同年六月初任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前進指揮所新聞事業(yè)專門委員。戰(zhàn)後李萬居負責接收日治時代的《臺灣新報》,將其改名為《臺灣新生報》,并擔任社長與發(fā)行人。民國35年(西元1946年)李萬居當選臺灣省首屆參議員并當選副議長,同年十月又當選制憲國民大會臺灣代表。二二八事件結束後,國民政府裁撤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,成立臺灣省政府,命魏道明為第一任省主席。國民黨黨部為控制《臺灣新生報》,將李萬居升任為《臺灣新生報》董事長,不過此舉意將李萬居在《臺灣新生報》內的權力架空。於是李萬居乃辭掉《臺灣新生報》董事長之職,決定自創(chuàng)一份報紙。李萬居為成立新報社而到處奔走,辦理募股登記,該報最後定名《公論報》,意為「欲留公論於人間」的思想反映。民國36年(西元1947年)《公論報》成立,李萬居擔任發(fā)行人兼社長。由於堅持獨立辦報,不與國民黨政府妥協(xié),該報對於新聞的報導較具獨立性。民國40年(西元1951年)當選首屆臨時省議員,但競選副議長時落選。在中國民主黨籌組期間,也是籌備委員之一的李萬居運用《公論報》,鼓吹組黨運動。而國民黨政府則對《公論報》大力打壓,除了報社編輯、記者相繼入獄外,也禁止學校機關訂閱?!咐渍鸢浮拱l(fā)生後,《公論報》大力為雷震辯護?!豆搱蟆吩诮?jīng)營上一直都相當艱困,除了受到國民黨政府打壓外,李萬居本身亦不善理財,使得報社虧損連連。民國50年(西元1961年)《公論報》改組,李萬居被迫交出經(jīng)營權。失去《公論報》的李萬居仍舊連任省議員,在省議會中與郭雨新、郭國基、李源棧、吳三連、許世賢合稱「五龍一鳳」。民國55年(西元1966年)四月九日病逝於臺大醫(yī)院。
參考資料
楊錦麟《李萬居評傳》,臺北:人間,民82陳儀深〈民主與民族之間-試寫李萬居政治思想特色〉《二十世紀臺灣歷史與人物》,臺北:國史館,民92 ,頁1379~139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