歡迎來到 常識詞典網(wǎng) , 一個專業(yè)的常識知識學習網(wǎng)站!
[ Ctrl + D 鍵 ]收藏本站
日軍在抵達臺灣之前即制定了《臺灣總督府暫行條例》,設立民政、海軍、陸軍三局治理臺灣,任命水野遵擔任首任民政局長官。1895年六月十七日,總督府在臺北城內(nèi)舉行始政儀式,正式展開日本對臺灣的統(tǒng)治。八月六日頒布《總督府條例》,以軍事統(tǒng)治來平定臺灣各地之抵抗,該條例使用到同年十一月,日軍正式控制全臺為止。1896年三月三十一日,正式頒布《臺灣總督府條例》,廢除軍政,改行民政制。樺山總督和水野民政長官在臺灣主要政績包括劃定行政區(qū)、制定行政法規(guī)、設置警察機關(guān)、壓制武裝反抗勢力等,爲日後的統(tǒng)治奠定了基礎。
樺山資紀在臺灣的任期共一年一個月,他在西元1896年六月二日卸任返國。返回日本後樺山資紀又擔任了內(nèi)相、文相,西元1922年逝世。
參考資料
快搜