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康熙五十八年(1719),新任的知縣李丕煜初修鳳山縣志,乃因1717年時《諸羅縣志》刊行,李丕煜以為諸羅縣有志而鳳山縣無志,故呈請上憲準許開局纂志。1718年至1719年間,始正式地設局書寫,局中延攬臺灣縣貢生陳文達及鳳山縣廩生李欽文、諸羅縣廩生陳慧等臺灣內的儒生學者來進行編纂。
《鳯山縣志》的書寫體例以及編排綱目,是按照條目來連系事項的,《志》的分類共分成十門,里頭共有十卷,且在首始有一卷。該書總共歷經五個月的編纂始得完成。於1720年正式刊行,是為《鳯山縣志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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