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1820~1879)沈葆禎,原名振宗,字幼丹,一字翰宇,福建候官人。生於1820年(嘉慶二年),1847年(清道光二十七年)進士,選庶吉士,授與編修,累官兵部尚書。1854年(咸豐四年)遷御史。1856年任江西九江知府,追隨曾國藩,1861年曾國藩薦舉為江西巡撫。1867年(同治六年),奉旨充任總理船政大臣。同治十一年,日本以牡丹社生番殺其民為由,以兵來犯。為防外敵再犯,清廷即派沈葆楨為欽差大臣督辦軍務(wù),悉心經(jīng)營臺灣。日軍撤退後,建議分南北中三路開山撫番。且請弛後山(臺東)開墾之禁。清廷許之,於是率知府等駐柴城,以柴城南十五里之猴洞,可建縣治,乃請增設(shè)恒春縣。光緒元年,因治理有方調(diào)昇兩江總督。沈葆禎和丁日昌、劉銘傳三人皆是清末治理臺灣,在臺灣史上具有貫耳之名。在臺灣留有墨跡,畫風(fēng)具有俊逸的特質(zhì)。1897年
十一月辭世,謚文肅。著有:《沈文肅公政書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