拷潭遺址行政隸屬於高雄縣大寮鄉(xiāng)拷潭村,位於鳳山丘陵的東麓,高72號公路與臺25號鳳林公路交會點以西約100公尺,高72號公路南北兩側,亦即拷潭凈水廠東側及其對面旱田。遺址所在的經(jīng)緯度為東經(jīng)120°23’31”,北緯22°35’36”,方格座標N2499350m×E187500m,海拔高度約15-20公尺。遺址所在地圖:二萬五千分之一地形圖,圖號9418-II SE,圖名:林園。
遺物分布相當零星,遺址確實的分布范圍并不清楚。
拷潭遺址所在的為鳳山丘陵東北側小丘之間的沖積谷地,較東側的高屏溪沖積平原高約5公尺,目前為耕地、魚池,并有大型建筑物興建,已經(jīng)遭到嚴重破壞。就文獻上所描述的遺物,本遺址的文化類型可能屬於牛稠子文化晚期,年代約距今4,500-3,500年前。
本遺址為金子壽衛(wèi)男1940年左右發(fā)現(xiàn),國分直一1941年報導;黃士強、劉益昌1980年調(diào)查;1992年鍾亦興、趙金勇調(diào)查;劉益昌1993年調(diào)查,內(nèi)政部遺址普查計畫1994年調(diào)查。
參考資料
國分直一 1941 〈臺灣南部に於ける先史遺跡とその遺物〉,《南方民族》6(3):45-62 。黃士強、劉益昌 1980 《全省重要史蹟勘查與整修建議—考古遺址與舊社部分》,交通部觀光局委托國立臺灣大學考古人類學系。劉益昌 1994 〈高雄縣史前歷史與遺址〉,高雄縣政府委托中央研究院民族學研究所執(zhí)行研究報告。臧振華等 1994 《臺閩地區(qū)考古遺址普查研究計劃第二年年度報告》,內(nèi)政部委托,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執(zhí)行研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