淡江英專三年級學(xué)生趙清淵(高雄人),平常喜歡閱讀左傾報刊,因不滿政府,1956年9月間自創(chuàng)「臺灣民自黨」,擬以政治革命手段,爭取臺灣獨立,建立臺灣共和國。除自署為「臺灣民自黨」最高委員會委員外,并草擬黨章,鐫刻印章,偽署其舊友黃昭敏、張耀雄二人姓名為委員。并以已組成「臺灣民自黨」,爭取臺灣獨立等情告知張振成及同學(xué)張東極。1957年3月,經(jīng)建國中學(xué)職員向調(diào)查局檢舉,同年4月26日被捕。1958年3月25日判決,趙清淵判刑10年,張振成(30歲,國校畢業(yè),商人)、張東極(28歲,淡江英專學(xué)生)以知情不報,判刑2年。
參考資料
〔★《安全局機密文件:歷年辦理匪案匯編》,第2輯,1991〕